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

南京天杰起诉媒体 谁是封杀媒体合理质疑权的帮凶?

  今年9月6日,南京天杰向中国某新闻网、及某维权周刊两家媒体发来相关资料,声称两家媒体所发表的报道存在失实现象,对其公司造成了名誉损失,并要求赔偿其损失费数十万元。

  近年来,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明显,公众对舆论监督的期望值比任何时候都大。然而人们在感受舆论监督力量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大有蔓延之势,即一些人或企业对记者、媒体的不尊重,意图扼杀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诸如企业打记者、告媒体事件时有发生。前段时间《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一事至今让人们心有余悸,后又出现圣元告媒体一事,然而,如今在这一系列事件余温尚存之际,有关南京天杰欲告媒体一事又开始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众所周知,媒体是人民的眼睛,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然而为何一次又一次成了被告?值得人们深思的是,在这些媒体官司背后是否意味着媒体舆论监督权将要被逐渐剥夺?

  南京天杰欲起诉两家媒体?

  据了解,今年9月6日,南京天杰向中国某新闻网、及某维权周刊两家媒体发来相关资料,声称两家媒体所发表的报道存在失实现象,对其公司造成了名誉损失,并要求赔偿其损失费数十万元。

  据了解这场争议的起因最早是在今年6月份,某维权周刊行发表了一篇题为《“循环水处理”黑幕南京天杰水处理遭质疑?》的报道在网络上被广为转载,该报道质疑称,南京天杰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广告、添加有毒药剂等行为。此后,南京天杰一直未对媒体的质疑做任何书面澄清,后该周刊为了让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因此再度发表了一篇题为《南京天杰陷“骗局门”漩涡网友质疑声纷至沓来?》的后续报道,希望能引起南京天杰及业内人士的重视,然而,正是由于该周刊的这种正义行为惹来了一场不必要的新闻官司。

  据相关网友在联街网的跟贴可以看出,而更令人发指的是,某新闻网仅对网友举报的事项与南京天杰方面做了初步核实,自始至终都还没有刊发相关内容。这种仅对举报事项进行一个核实也成为被告,真是令人难以相信。南京天杰方面如此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太让人不人接受了。

  南京天杰失道寡助?

  对于南京天杰欲起诉两家媒体一事在网络上传开后,众多网友对该事件展开热议。“媒体难道连质疑的权利都没有了?”、“媒体的质疑也是有根据的,南京天杰声称有1000多家客户,后又改口为1000多家次,这不是存在误导宣传吗?”、“南京天杰不是自己承认了由于空调水进入生活水箱导致南京图书馆工作人员集体出事故”,记者在品牌观察网、街联网等各大网站上看到许多网友对此事进行热议。从总体情况看来,多数网友对媒体表示支持,有网友表示,由于记者受威胁、媒体被封杀、媒体被告等事情时有发生,造成了我国诸多危机事件发生后,媒体出现集体失声的现象,许多媒体看似明哲保身,实则失去了直面真实的勇气。网友们纷纷认为,应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鼓励有更多媒体能够对那些损害公众利益的企业或个人提出质疑和批判。

  业内人士:媒体有合理质疑权

  有业内人士表示,媒体不是公共权力机关,对任何事实本身,它的进入其实就同一个普通的自然人是一样,没有强制性,所以它拥有合理质疑权。如今,媒体对南京天杰提出的质疑也并非无所根据,正如诸多网友所质疑的一样,南京天杰在相关声明中声称自己的产品不曾使用亚硝酸钠,但却明确承认自己的空调水进入生活水箱导致南京图书馆工作人员集体出事故,至于该事故的具体原因南京天杰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证人,如此模糊不清的回应不得不让媒体及众多网民们质疑;其次,当媒体质疑其利用南京工业大学的获奖证书和设备仪器进行虚假宣传时,南京天杰也未能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既然如此,媒体的质疑又有何错之有呢?最后,南京天杰对外声称有1000多家用户,后在声明中又改为1000多家次,如此前后不一的反应,也难怪有网友疑其玩文字游戏、迷惑大众了!

  该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日渐增强,新闻媒体由于舆论监督报道而成为被告的事时有发生,为了减少新闻官司,更好地保护媒体自身,一些媒体的舆论监督报导模糊了被批评对象的名称,这将导致许多行业的不法分子投机取巧、损害公众利益,也就无法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为此,该业内人士建议媒体应坚守新闻报道的原则,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勇于对企业乱象、社会不良现象提出质疑。

  专家建议:企业应当尊重新闻舆论监督

  众所周知,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实现了新闻监督功能,然而很多媒体往往为此落得个恶人的罪名,一些记者、编辑一次次被迫站在被告席上,一些新闻单位的“老总”们也不得不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没完没了的新闻诉讼之中,因此,有专家建议企业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该专家认为,企业抗拒新闻舆论监督也就是抗拒民众监督,会对自身的良好形象起到破坏作用,相反企业如果能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采取积极的态度应对消费者与舆论质疑,则不但可能在自身产品确无缺陷情形下维护自身产品声誉,而且有利于塑造对消费者与社会负责的良好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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