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

是否属工伤11月确定

  本报潍坊9月15日讯(记者 张焜)苏醒后的植物人申长辉(详见本报9月8日A05版)的工伤认定申请已被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5日上午,申长辉的父亲申连增说他接到了受理通知书。这份《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申长辉:你报来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本机关受理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受理,并自即日起60日做出工伤认定决定”。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这说明再过不到两个月,儿子的工伤认定就会有个说法了。”申连增说。

  申连增告诉记者,肇事者只支付了不到10万元的赔偿金后就消失了。申长辉说,他知道对方没钱,不过由于还有近40万元的外债,他把希望放在了工伤赔偿上。

  申长辉认为,他下班后就出门吃了个饭,随后赶回宿舍,属于下班途中受伤,肯定是工伤。

  但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李金元律师说,申长辉的情况是否为工伤值得商榷,这需要看申长辉和用工单位的举证情况。如果申长辉外出吃饭是必须的,且时间不长没有拐弯,也可以说是工伤。但他出单位大门后到底干了什么,去了多长时间,这些是否为合理的路线和时间,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李金元说,他曾经碰到过一起类似的案件,认定工伤时就十分困难。

  “申长辉能否认定为工伤,还需要做合理性评价,就是确定他外出吃饭是否为必须的,吃饭时间是否为合理的。”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戴永志律师说,如果劳动部门和用人单位都不认为是工伤,申长辉的维权道路还会很长,两年时间也未必能够解决。

  从黑龙江到青州打工的申长辉因车祸成为“植物人”。事故发生3年后,申长辉奇迹般恢复了,但他申请工伤认定时却因时效超期被拒。青州法院认为申长辉恢复后申请工伤并未超期,判决劳动部门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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