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浙江洞头要求每件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

  中广网温州3月11日消息(记者张国亮 通讯员吕虹虹) 经洞头法院建议,浙江洞头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本月通过《2011年洞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其中,明确要求要强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修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每件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力争达到100%。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未达到100%,将按照《洞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此前,洞头法院曾多次就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数量和质量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均得到采纳。2010年县政府还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表现评定情况纳入《洞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