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最后出手的是老婆的情人结果炸死了雇来的帮凶

  老公在单位里遭老板冷落,老婆跟自己的情人抱怨,情人出了主意:买炸药教训教训老板,最终还真付诸行动了。这就是去年轰动新昌县的造成一死五伤的“6.3”爆炸案。

  昨天,老公、老婆和情人这三个人都被判了刑。

  46岁的叶某,原本是新昌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但因工作调动对公司领导很不满,多次威胁公司的朱董事长。

  40岁的徐某,是叶某分居多年却一直没有离婚的老婆,当她得知老公在单位的“遭遇”后,气愤地表示要教训朱董事长。

  于是,她向比自己小10岁的情人石某讲了这件事,石某提议为自己情人的老公“出头”,还想出了一个主意:用炸药。

  跟着,石某先后从江西老家搞到炸药、雷管和电瓶,并从网上邮购了遥控器等物带至新昌,然后雇用了贵州籍男子杨某帮助自己实施爆炸。

  去年6月3日14点左右,石某让杨某背着装有爆炸物的单肩包,到朱董事长家车库门口等朱出现,自己则在30米外的地方与杨某保持联系。

  16点40分左右,朱董事长开车回家了,杨某电话通知了石某,石某按下遥控器引爆了爆炸物。

  按照事先约定,杨某应该将爆炸物抛向朱董事长,可事实上,杨某还没抛出,石某就引爆了,于是,“帮工”杨某当场被炸死,朱董事长与其他路过的四位行人一起受了轻伤。

  在庭审中,叶某的老婆,以及老婆的情人都对自己被起诉的爆炸罪,没有异议。

  最终,绍兴中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某(女)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七年。

  (通讯员 邵法轩 记者 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