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陈光国: 应将更多精力放在法律修改完善上

  中广网重庆3月11日消息(记者刘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昨天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础上,应将更多精力放在法律修改完善上。

  他举例说,法律对贪污受贿的规定非常严格,基本上贪污超过10万元,就要判10年以上,但贪污1个亿也不一定能判死刑,这个中间量刑的差距太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解释说:“10万是一个槛,10万以下的1万1年,只要到了10万,就不得低于10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补充说,“超过10万的,贪污100万都多判不了半年,也是10年左右。”

  陈光国代表认为,贪污多或少,风险差不多,并不能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他建议法律体系形成后,应将更多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放到配套措施的制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