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
食品监管实行源头追溯制
为什么出口的产品能保证安全,销往国内的产品却总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鹤壁日报社社长姚菊泉认为,食品出口有个严格的安全体系,出口食品管理采取的是一竿子捅到底,从销售一直往上追溯到农场,所以企业根本不敢弄虚作假。而在国内,猪的养殖由农业部门管,屠宰由工商部门管,但若商贩在运输途中给猪喂了药,又该谁来管?所以要实行源头追溯机制全程登记监管追查。
姚菊泉建议学习香港管理食品安全的经验,实行源头追溯机制。实行食品来源地、采购地登记制度,无论肉猪还是肉鸡,都从源头开始严格审查。无论生产环节、流通环节还是消费环节,都要有人负责、有信息留下来,方便全程监管和追查,将食品多段监管压缩为一个部门监管,应该把“点状管理”变为“网状管理”。
建议2
提高食品违法成本
“由于食品出口实行的是终身负责制,这意味着,一旦食品安全出了问题,都要找商家赔偿,这个‘违法成本’太高了,所以商家在出口时不敢出丁点差错。”全国人大代表、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董事长乔彬说,在国内,食品安全出了问题,也只是对企业进行简单的处罚措施,这个违法成本太低。应该改变这种做法, “只要造假售假,政府就一定铁手腕狠狠处罚,提高他们的制假售假成本!”
两会期间,乔彬提交了一份《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其中提到,要加大对制假、售假、使假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建议3
出台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国人大代表、漯河市市长祁金立建议,国家要出台专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法或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明细部门职责,加大处罚力度。“畜产品监测检验体系不健全也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县级基本空白,制约了基层监测检验工作的开展。国家要支持县级畜产品监测检验能力建设,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为什么多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祁金立提出,我国要开展“养殖——加工——监管——流通”为一体的新型管理体制试点,推行全过程监管机制,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投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法律威信在哪里?
□本报特派记者 郑松波
本报讯 虽然我们已经“有法可依”,但我们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甚至人们把敢于违法而没受到追究,看成是一种“本事”,就连个别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也明目张胆地干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勾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