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纽约官员谈街头摊贩规定基本停发牌 华人听众失望

  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亚平会13日邀请纽约市卫生局和市消费者事务局的官员讲解有关小贩牌照问题,吸引有意从事摊贩小商业的华人到场听讲,但听到介绍由于申请牌照的人太多,有关部门基本上已停止发牌,以前的申请人还在痴痴地等空位时,他们不禁大为失望。

  市消费者事务局华裔官员黄伟奇说,该局是主管小贩牌照的,但近几年来,申请牌照的人非常多,所以,除了伤残的退伍军人,其他的暂时停止发放牌照。他说,小贩牌照分两种,一是执照(License),另一是准许证(Permit)。该局与卫生局合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市卫生局主管流动小贩牌照官员卡纳介绍执照与准许证的区别:前者有如驾照,由人持有;后者如行车证,贴在车头。做摊贩生意,缺一不可,但有执照者可租用别人的准许证开档,就有如有驾照者可开别人的车子。准许证有两种,一种是只许买卖,如经营蔬菜瓜果。另一种是可处理食物,就是熟食档,但不能售卖海鲜。

  据介绍,“一般摊贩”是指在大众场地兜售、贩卖、出租,或者是提供贩售或出租零售、商品或服务,包括报纸、杂志、书籍、小册子或其他相似产品。“一般贩售商业”或”贩售商业”是指,贩卖、出租,或者是提供贩售或出租零售、商品或服务(食品以外的服务)的商业,是在公共场所由”一般摊贩”所组成。(叶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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