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深圳面向全市公开推选22个副局级领导干部

  中广网深圳9月14日消息(记者金涛)在今年公开推荐选拔8名深圳市管正局级领导干部的基础上,经深圳市委研究,决定再拿出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市进行公开推荐选拔。9月14日,深圳市专门召开动员会,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赖育坤就本次公开推荐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深圳各区委(新区党工委)、深圳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深圳市管各企业党组(党委)负责人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公推的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分别是:深圳市福田区副区长、深圳市罗湖区副区长、深圳市南山区区委常委、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检察长、深圳市宝安区政协副主席、深圳市龙岗区副区长、深圳市纪委副秘书长、深圳市外宣办主任、深圳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深圳市文联副主席、深圳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支队长、深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次性拿出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是近年来深圳市公推公选规模最大的一次,是深圳市委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深圳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推出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赖育坤说,深圳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圳市委拿出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公推,主要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符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二是符合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三是有利于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四是有利于统筹考虑市管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配备工作的效率。

  本次公开推荐选拔面向深圳市各区(含新区)、深圳市直各单位、深圳市管企业(含市国资局管理企业),采取单位公开推荐、面试、差额考察、深圳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式;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面试、深圳市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深圳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办理任职手续等八个环节。既严格遵守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还注重吸收以往历次公推公选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比较切合深圳实际,体现了比较好的操作性和效率原则。和以往的公选、公推相比,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在方式和程序上有一些特点:一是公开推荐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在个人自荐基础上,由各单位按确定的名额进行组织推荐,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单位正处级干部数来确定。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增加了在本区、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环节,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干部群众对推荐人选的评价。为了保证民主推荐、测评的程序和质量,深圳市委组织部还制定了各单位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的指引。对民主推荐、测评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增加了对干部获奖情况的评价。为了比较准确反映推荐人选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避免单纯凭考试或短期内的考察评价干部,在资格审查环节增加了对推荐人选日常表现和获得奖励情况进行审核评分的内容,评分计入最后总分。三是考虑到副局级职位与正职不同,减少了全委会推荐和票决环节,增加了面试环节。采取了大评委制的方式,规定面试组成员不少于50人,由深圳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和深圳市级党代表、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拿出职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进行现场评分。

  赖育坤代表深圳市委组织部对搞好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第二,符合条件的干部要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对待、踊跃自荐。第三,要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环境。

  动员会上,还下发了《深圳市关于做好公开推荐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公开推荐选拔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对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情况、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介绍和说明,提出了“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抵制“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据悉,这次公开推荐选拔为期约2个月,计划于9月中旬启动,10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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