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

儿子借钱不还 乌鲁木齐一老人将儿告上法庭

  亚心网讯(记者 李昀霞?)? 父亲告儿子欠债不还,儿子不服又告父亲。近日,儿子的诉讼请求被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这起父子相告的民事诉讼终于告一段落。

   据法官介绍,2009年,68岁的任华成来到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说要起诉儿子,要回儿子欠自己的两万元钱。

  原来,2007年11月11日,任华成的儿子任刚借了他两万元钱,并写了一张欠条,写明半年之内还清。老人说,儿子经营生意,本期盼着他能给自己带来福报,谁知他把自己一点养老钱弄走后,不好好经营生意,也不按借条上的日期还款。“我也是没办法,才决定告他。”任华成说。

  一审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父亲要求儿子支付欠款,并且有欠条为证,法院予以支持,父亲主张利息500元,也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予以支持。

  可一审法院判决任刚支付任华成欠款及利息20500元后,任刚不愿意了。直接上诉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

  30岁的任刚说:“我姐姐已替我把两万元欠款还给任华成了,一审开庭时他认可已收到13000元,可原审法院又判决我全额支付任华成两万元,我认为原审判决不当。另外,任华成提供的欠条不是我写的,我要求做笔迹鉴定,请法院驳回任华成的诉讼请求。”

  庭审时,父子两人怒目相向,尤其是儿子,直接称呼父亲全名。对儿子的指控,父亲对法官说:“我不同意他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经过再次查证,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一致。

  法院认为,债务应当偿还。欠条可表明父子间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任刚承诺父亲半年内返还两万元欠款,但实质上至今也没归还欠款。至于任刚说通过姐姐已向父亲还了13000元钱,但又拿不出相关证据。一审时,对欠条的真实性,任刚没有质疑,现在又要求笔迹鉴定,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任刚的上诉。庭审结束后,这对绷着脸的父子俩,谁也没理谁,各自离去。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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