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0日星期日

曝光羞辱无助于公众道德的提升

  汪彦玲

  19日,武汉市曝光了第一批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市民名单,并附了视频截图,百姓们对这一举措纷纷叫好。(3月20日《武汉晚报》)

  “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一直令人头疼,虽然管理部门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还是难起到根治的效果。原因有:一是少部分人的文明观念比较淡薄,日常不当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二是管理部门的某些方法不对,甚至南辕北辙。如“实名示众”,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教育目的,但是依靠“以暴制暴”的执法手段,值得商榷。

  可以确定,乱闯红灯、乱扔垃圾等行为不文明,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动辄采取羞辱性的曝光个人信息手段,这也是不对的。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曝光,不但涉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且在曝光之后,是否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工作等方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就得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实名示众看似有效,但实质上是违背法治精神的。治理“乱闯红灯、乱扔垃圾”等行为虽然是小事,但非常考验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和能力。一是这种行为非常普遍,具有集体无意识的性质,二是它们处在法规边缘,具有很大的弹性。管好了可以维护好社会秩序,管不好则损害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在媒体上每天曝光违规公民的名单,这和游街示众的做法没有什么区别。一遇到社会治理问题,动辄对公民“游街示众”,这会造成更多人的反感情绪:为什么官员的财产不能公开,而普通公民一违规就会被曝光呢?

  与其说,这样是在减少不文明行为,还不如说是变相地增加不文明行为。在这样的实名示众之中,公民嗅到了管理部门和媒体浓重的道德优越感,而不是应该尊重社会公共道德及规则。

  只有用文明去要求文明,我们的文明才能建设起来。让社会有序,就不要使用羞辱的手段提升公众的道德感,首先应从公共管理部门、媒体做起,做到道德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