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0日星期日

将对有关责任人问责

  【深圳商报讯】(记者 董超文 通讯员 魏 凌 赵 莉)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市查违办例会上获悉,3月25日至31日,全市查违部门将兵分十路,对各区、新区的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按照国土资源部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我市自2月14日至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结合各级执法队伍日常巡查发现、我市2010年第一次卫星遥感监测及土地变更调查所涉嫌违法图斑,全面清查我市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所有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做到全覆盖,确保无一遗漏。

  据了解,本次检查共分10组,成员由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区大队、技术单位组成,采取交叉检查方式,人员均为熟悉卫片执法业务的人士。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发现未报先建图斑、2010年省卫片图斑及第一次市级卫星遥感图斑中重大案件,政府投资的市政项目除外。要求按市查违办对每宗违法图斑作出的处理意见,依据《关于规范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检查组采取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检查中,工作人员将逐宗查阅档案,档案内应包括:合法的,要有批准手续的证照;罚款的,要有罚款收据及移交管理部门补办手续的证明;复绿复耕的,要有复绿复耕后的照片;两层以下拆除的,要有拆除现场照片;没收、两层以上强制拆除的,要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移送手续。同时,检查伪变化、拆除、复绿复耕现场。

  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组提交验收报告,市查违办汇总后,按违法用地发生率、永久性违法建筑发生率及巡查发现报告率进行排名,建议市政府对违法用地发生率、永久性违法建筑发生率排名第一及巡查发现报告率排名最后的区(新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区(新区)参照上述办法对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同时,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15%和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全市排名最后且低于95%的区(新区)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市政府移送市监察局,各区(新区)参照上述办法对街道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移送区(新区)监察局。各区(新区)对重大案件要进行行政、刑事司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