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不能根治国人陋习
40名武汉市民因在大街上乱扔垃圾等,被市属媒体公开曝光。这是武汉首次通过媒体在全市公布不文明市民名单和照片。即日起,该市决定每周在媒体曝光一批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每类行为曝光10人,随机抽取,以治理这四大屡禁不止的陋习。
□本报首席评论员 王国荣
负面事件在媒体曝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也许人们已见怪不怪。只是,“有幸”被抽中者,可能一时颜面过不去,如果长记性的话,以后会对自己的陋习有所收敛。如此说来,这个曝光手段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也许,这正是一些市民“叫好”的原因之一。
那么,政府出台的这个公开曝光举措,到底能走多远?能根治国人所有的陋习吗?
类似的举措不是武汉首创,媒体设“曝光台”很多地方也有,但要问到底起到了多少效果,可能谁都说不上来。事实上,有的作秀一时,不久就不了了之;有的虎头蛇尾,难以为继;有的广遭非议,赶快刹车。像去年10月上旬,江苏宿迁市对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不仅有违法人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而且配上当事人违法行为照片,笔者当时以《曝光闯红灯人似闯了法律“红灯”》为题作评,这种以非文明甚至违法的手段,来对付不文明行为和违法交通行为,注定了它的败局。
改民间陋习,非一日之寒,更非一时之行政手段。别说曝光台难治陋习,就是“游街示众”等羞辱手段也治不了。不妨再举个例子:去年7月石家庄市交管局出资10万元开展“不闯红灯有奖”活动,对当天在各路口“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现场奖励500元,尽管这比曝光更吸引人,但目的都是想倡导文明交通,可是能坚持多久,能起到什么作用,难道重奖之下当地的交通陋习从此就绝迹了?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所以,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的学问太大了。就治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而言,我们暂且不去深究曝光是否涉嫌侵犯公民隐私,也不去探讨媒体曝光台是否有法律支撑,更不用去分析比交通违法更严重的其他违法行为是否更需要曝光的问题,而更应迫切解决的是,怎样改变乱扔垃圾、乱吐痰、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陋习?为什么这些陋习有滋生的空间?除了各种查处,是否还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合?
现在有些城市,根本看不到放在路边的痰盆了,至于垃圾筒多少、红绿灯变换时间,是否设置得当和科学,不知有关部门有否去探究过?上个月我去南京,发现有的路口红灯设置很不合理,不管什么路口、时段,都一样的变换时间,两边长时间无车也是红灯亮着,等待的行人当然没了耐心,有人说这不是白白浪费宝贵的交通资源和时间吗?这就是有关部门没有现场调查各时段车流量,千篇一律亮红灯,久而久之使红灯失去威信的结果。可见,公民素质的养成,也有赖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有关部门的科学管理。曝光式处罚,治得了陋习一时,却治不了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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