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王琳)12月2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红河州公安局原纪委副书记文武诬告陷害案。
经查,2008年12月,因工作需要,文武从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局长岗位调整到红河州公安局任纪委副书记,引起其对上级分管领导的强烈不满。为泄私愤,文武伙同个体老板赵某,故意捏造事实,杜撰该领导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信,假冒人大代表的名义,多次向中央、省、州执纪执法机关进行举报,引起了中央和省领导的高度重视。
经省纪委调查组历时三个多月初核,查明举报反映该领导的问题均属虚构和诬陷。省纪委随后将核实结果向红河州委常委会议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卸掉红河州纪委、检察院等单位亨利调查组对该诬告陷害行为进行了核查。与此同时,组织安排该领导同志其他地方重要岗位任职。文武见举报未对该领导造成负面影响,为继续达到损毁该领导同志声誉、破坏该领导同志工作环节的目的,在组织已经开始对其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下,文武再次虚构事实并冒用人大代表的姓名,采取电脑打印举报信、让不知情人抄写信封、异地投递等方式,向该领导所在地多名领导干部散发诽谤信件,造成恶劣影响。
此外,文武在任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让赵某在州森林公安局购置、建盖办公楼过程中充当中介并谋取利益,收受赵某贿赂,安排赵某为其进行跑官要官活动。
目前,文武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的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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