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

长宁全面实施“四医联动”保障

  □记者 程贤淑

  晚报讯 如何让困难群体,尤其是“支出型”贫困人群,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日前,长宁区在全区施行的“四医联动”保障模式,给一些困难群众带来了希望。

  所谓“四医联动”基本医疗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医疗救助+社会组织医疗帮扶”。其基本保障对象为六类困难人员:享受民政特殊救济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与在该区享受低于低保的残疾人、大重病人员共同生活的非该区户籍配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工资150%的大重病人员;65周岁以上无业人员;人户均在本区,因患病造成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自患病之日起连续6个月平均每月低于低保标准工资,且自有普通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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