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从下周一开始实行,给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市民带来一些操作上的疑问,昨天,记者就市民关心问题采访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房管局相关人士。市民如有不清楚问题,可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82797551。
周一前递件仍享受老政策
汉口的李先生在后湖买二套房,之前只用过商业贷款,他上周刚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递送相关材料,公积金贷款还没有办下来,他很担心下周一实行的“新政”,对办贷款有影响。
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只要在12月20日前递件的,哪怕没有办理,都按老办法执行。
外地有房族在汉再购房算“首套”
武昌李小姐前两年从广东换工作到武汉已有一年多,之前她在广东买过房,现在她想在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样的情况属于二套房么?
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认房”只认在汉的房屋,即便在武汉市外买过房,只要在武汉没有买房,就算首套房。
公积金贷款无记录可算“首套”
武昌张先生以前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小户型,现在准备把小户型卖掉,用商业贷款买套大户型,这属于二次购房么?
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只要公积金查询系统里没有贷款记录,就算首套房。
公贷商贷各自“认账”
武昌黄小姐想买第二套房,由于公积金缴交金额偏低,她必须用组合贷款,对于组合贷款,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最高限额如何认定?
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其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此次“公积金新政”执行,商业贷款部分的额度由贷款银行自行确定。
(记者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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