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振华)昨日,市房管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发“通知”,今日起,对641个老旧社区从事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单位和机构给予税收减免及财政专项补助。
“通知”要求,我市641个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社区,经环境整治改造并达一定条件的社区,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在老旧住宅区内可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其经营收入可享受有关税收减免优惠和财政专项补助,经营收入包括物业服务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家政服务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收入。
财政部门还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财政专项补助手续,由市、区财政局按其实际缴纳税款中的市、区留存的额度(市、区各留存缴纳税款的35%)分别予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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