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6日从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了解到,被曝光存在“广告虚假”和“过度治疗”等问题的北京东大肛肠医院(本报昨天报道)其实早有“前科”,曾两次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的监测信息,自2007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曾两次对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做出处罚,并对刊发违法医疗广告的两家媒体进行了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工商部门将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了解,一旦查实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问题,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对于广告中出现的以专家身份出诊的真实性、诊疗方法和技术等问题,也须经卫生部门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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