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陕西将建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新华社西安12月28日电(记者许祖华)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陕西省将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在陕西省新近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应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制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依据评价学校和教师。

      陕西省要求,严格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对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提高教学难度,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频次和难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同时,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配合学校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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