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2月14日, 合肥市合钢三个自然村回迁小区发生一起惨案,大芳惨死在丈夫老高的菜刀下。记者昨日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经审理老高案发时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不具备相关的责任和行为能力,不需负刑事责任。
老高今年53岁,没有上过一天学,18岁便进了原合肥市拖拉机厂当木工。1982年,他患上精神病,就在家休养。多年来,他的病情时好时坏,一般每年会犯病一两次,也曾间隔四五年犯病。在此期间,他的妻子大芳一直相伴左右悉心照料,不离不弃。今年2月14日,为吃药问题,老高和大芳发生口角,随后发生厮打。失去理智的老高从厨房拿出菜刀将大芳砍倒在地,并持续用菜刀向大芳头部猛砍,致使对方当场死亡。
过了一段时间后,老高如梦方醒,发现自己砍死了相伴多年的老伴,随即报案并前往辖区派出所自首。老高交代说,当时老伴非让他吃药,还要求多吃点,他为此很生气,就动了刀。如今他追悔莫及,却无力挽回老伴的生命。
老高的女儿小丽回忆说,一直以来爸爸和妈妈只是偶有争吵,感情还算不错,爸爸都是妈妈在照顾。自她搬走后,家里只有爸妈两个人,妈妈很不容易。她介绍,爸爸自1982年患病以来,只动过一次粗。那是2001年,具体原因她不记得,只记得爸爸死死掐住妈妈的脖子,家人上前拉开他的手。而老高最近一次犯病住院是在2010年元月。
老高的哥哥对于弟弟交代的砍人原因难以接受。他向警方表示,一直以来弟弟都坚持吃药,不需要家人督促按时按量服药,为吃药砍死弟媳实在有些说不过去。最终,对老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印证了哥哥的怀疑,案发时老高处于发病状态。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过,据检察官介绍,免于惩罚并不意味着放纵,老高将由家属严加看管并接受治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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