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离婚夫妻相约自尽,男子因意外坠亡,女子无恙,但男子姐姐不相信上述经过———
晨报大连讯(记者 虞禄洋)夫妻离婚后相约上吊自杀,男子身亡女子无恙。
女子后来说:想救前夫没救成。
男子的姐姐认为:这件事有蹊跷,我弟弟手背上为啥有针眼……
女子:和前夫相约自杀
昨日,死者的姐姐王琴泪流满面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41岁的王永生是普兰店市新海社区人。去年5月20日,王永生和妻子徐某协议离婚约两个月了。据徐某对王琴回忆,那天,她给王永生打电话说上中学的儿子不听话,还打老师,日子没法过了。
徐某回忆,两人见面后,越说越绝望,要一同自杀。王永生将一根电线绕在客厅吊棚上,两人上到木椅上。王永生将电线套到脖子上,这时徐某不想死了,赶紧去抱王永生,情急之下没抱住,王永生同徐某摔倒到地上。王永生当时昏迷。
普兰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病志记载,王永生于去年5月21日凌晨2时到医院,已昏迷15分钟,瞳孔放大,抢救无效临床死亡。法医鉴定为坠落致死。普兰店警方认同这个事实。
姐姐:弟弟的死有隐情
王永生的去世让老母亲痛不欲生。当时,大家都传言两人离婚是因为王永生有了外遇。王家亲属怀疑徐某述说的经过。
王琴和母亲越想越不对劲,就向警方反映了情况。而警方表示此案已结案,在没有新的证据时不能再次立案。
于是,王琴开始寻找蛛丝马迹,在请来律师寻找证据,并得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做出的司法鉴定后,王琴认为王永生死亡存在很多明显疑点:
一、根据医大法医鉴定,死者王永生左臂内后侧、右肘关节内侧、右前臂前侧腕均有皮下出血,且有肿胀,鉴定意见为钝性外力作用所致。经咨询专家,人死以后是不能出现皮下出血的,表明王永生死前曾遭受过外力击打。仅凭此一点公安机关就可立案侦查。另外,王永生右手背外侧皮下出血,还有一针痕,需要查明死者死前是否被注射过药物。
二、王永生头部不同位置有多处挫裂伤和骨折,明显不是一次形成的,应为不同部位多次撞击形成。根据徐某在笔录中的陈述,二人相约自杀时的凳子上还放着一个小木墩(长、宽、高约70厘米×15厘米×15厘米)。且不说这样的小凳是否能站立两个人,即便按照徐某的说法,她迎着王永生冲上去致王永生坠地,即使徐某想救王永生,完全没必要这样做。
三、王永生胃里物体也需要鉴定。
苦寻证据后母亲纠结了
目前,警方正在根据王琴提供的材料研究最后的结论。辽宁同宇律师事务所卫力军律师告诉记者,申请再次立案的证据很充足,即便警方最后未能立案,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由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不过,王永生的母亲也很纠结,“如果证明儿子是他杀,牵涉进徐某,那可苦了孙子。但不追究真相,儿子又怎能瞑目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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