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日本对其周边海域一直采取“分工协作、双重监控”的方式,将海上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这两支力量进行交叉配置。
目前,东海方向以冲绳为界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分为第10、11两个管区,第10管区负责鹿儿岛以南、冲绳以北至韩国方向海域,第11管区负责冲绳以西至中国台湾、钓鱼岛方向海域。
由于使用政府性质的“巡逻船”可以避免出动军舰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外交和法律问题,因此近年来日本政府开始更加频繁地动用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对争议海域实施巡逻和监视。
在预案设置方面,日本海上保安厅将监视目标划分为外国军舰、政府船舶、民间“保钓”船只、外国渔船以及“不明国籍船只”等类别,并将津轻、对马海峡等重要水道以及中国钓鱼岛12海里海域确定为敏感区,对不同性质目标将采取尾随监视、警告、驱离乃至撞击等方式予以密切监控。
据《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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