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去了一趟乡村,老农把我带到了他的果园,看着这一片丰收景象,我问老农一年有多少收入,他说最多一万元。我调侃地说,不止吧,加上隐性收入也这个数?他被我逗乐了,说:“俺农民最阳光,就是没有隐性收入。”此话是大实话,如今城市中哪个行业的人没有一点隐性收入?医生有红包,采购人员有回扣……唯有农民的收入是实打实的,统计人均纯收入连皮带毛也算上了。再说农民也不必隐瞒自己的收入,收入再高也不用上税。
想起这个话题,是因为隐性收入成了热点词。成为热点词又是因为国家统计局有两位官员与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打起了“嘴仗”。他们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文章,就王小鲁“隐性收入”的调查和推算方法、样本选择等提出了商榷意见,认为其调查结果严重高估。王小鲁推算是,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200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1.4万亿元,灰色收入占到GDP的17.2%,这真是一只超巨型的“恐龙”。
其实王小鲁的这一说法,为解释中国众多不可思议的经济现象提供了一把钥匙。比如房价和家庭收入的比例严重失调,房价是收入的10倍,但各大中城市的房价却持续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我国的汽车销售量增长了45%,预计全年超过1500万辆,但如果按照官方的统计数据,20%的高收入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只有8.9万元,下限为6万元,远远达不到普及家庭汽车的程度。而农民这个占中国人口三分之二的最大群体,进入高收入家庭的却是凤毛麟角。“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这个“外财”其实就是灰色收入。中国的富人绝大部分在城市,而绝大部分穷人在农村,这当然与经济体有关,也与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有关,这也说明没有隐性收入的中国人大都是穷人。
美国传统基金会的中国经济学家史剑道说,每一个经济体都有隐性收入,隐性收入并不是坏事,重要的是哪些人获得了隐性收入,隐性收入从哪里来,隐性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他还说,如果报告准确,灰色收入与国有垄断有关。国家发改委专家近日也指出,政府的权力是收入分配秩序失衡的根源,其中国有企业是扰乱这个铁秩序的始作俑者。
其实要遏制贫富差距,只要杜绝“暧昧”的灰色收入就行。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