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

大家的每一封来信都十分“给力”

  3月25日,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头条出现了一封致广大网友的信,是时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现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的刘作明所写。信中,刘作明称自己“即将离开工作战斗了三年多的司法行政战线,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任职”,他感谢网友在此期间通过省司法厅厅长信箱给他写去了上千封信,他称“每一封来信都十分‘给力’”。

  网友来信都说了些什么内容?如何处理的?为什么要在网上给网友写信表示感谢?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原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现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刘作明。刘作明说,这一千多封信中,70%多都是他亲自回复给网友的。

  记者专访

  为什么给网友写信? 表示由衷感谢

  成都商报:为什么想到要通过在省司法厅官网上发一封致广大网友的信的特殊方式来告别在省司法厅的工作?

  刘作明:是因为2009年12月开通司法厅长信箱以来,广大网友已经发了上千封信到司法厅长信箱,这上千封信有政策咨询的、有反映问题的、有投诉举报的,还有各种意见和建议。这对我们了解掌握司法行政为民众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我是由衷感谢这些广大网友发信到厅长信箱,这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改进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所以要采取致广大网友的一封信的办法,对广大网友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厅长信箱的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之情。

  为什么设置厅长信箱? 便捷汇集民意

  成都商报:为什么当时要通过设置厅长信箱这种方式来了解民意?

  刘作明:首先,这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其次也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必然,更是新形势下了解民意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以前,我们有通过民众来访的方式了解民意,但民众要来访往往要下很大的决心,而且这种方式成本也很高,处理周期长。此外下去视察、考察工作时,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也会介绍一些情况,但这仅仅是司法行政信息内部反馈的传统渠道,我们需要其他信息反馈渠道。在新形势下,像厅长信箱就可以很便捷地汇集民意,对我们能更直接地了解民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看法,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网络民意,不仅仅是民意的反馈,更是民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重要体现。

  上千封网友来信说什么?以法律服务类为主

  成都商报:上千封网友的来信具体是哪些方面的?您是如何处理的?

  刘作明:对网友的来信,当时我们分了类,经研究,主要分成四类。

  第一类是法律服务方面的信件。这类的信件最多,占了大部分。具体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以及个案求助的信件。比如,有一个个案,一个刚服刑的服刑人员要申诉,就叫妻子去找律师,妻子找律师花掉律师费6000元,律师也做了一些工作,但申诉的事情在后来几年中不了了之。服刑人员出来后,生活很困难,他们认为律师没有做什么工作就拿了6000元钱,觉得不公平,过后他们就写信到厅长信箱反映,想把那6000元钱要回来。我们看到信后,就把律师和当事人叫到一起,当事人也了解到律师也做了一些工作,并不是没做工作,心里也自然好受点,后来律师了解到对方的困难也把钱还给了当事人。从这个个案,我们也要求律师在法律服务方面,要及时给当事人沟通,减少双方的误会。

  第二类是监狱管理方面的信,如监狱工人待遇、管理方面的信,其中也有反映一些服刑人员有特殊对待,如有封信是反映有一个刚入狱的服刑人员在集训时,本来不准接见亲人探监,但后来由于狱政管理人员的问题,该服刑人员接见了亲人,过后,家人出具假的医院证明,这名服刑人员得以出外探监。在厅长信箱看见反映这事的信后,我们当时就派人去调查,结果证实狱政管理人员在不符条件下确实允许了该名服刑人员探监,我们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将这名服刑人员也转到异地监狱去了。

  第三类是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和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待遇问题的信件。这方面的信件我们都会就具体问题作出回复。

  第四类是不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个人信件。这类信件比较少,有些信件很有意思。如网络信箱里有个卖防盗锁的个体经营者写来的信,要我们推荐监狱里一些有特长的人到他那里去营销防盗锁。说实在,我看到这信时感到啼笑皆非,但我对他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只能作出以下回答:一是,我们监狱里确实会对所有的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但绝不会包括防盗锁的市场营销。二是,依我个人的判断,你所称的所谓“特殊技能”的人,对你的防盗锁市场营销不会有任何帮助。另外还有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反映找工作时遇到问题,这方面,我只能从私人的角度给他提供一些建议。网络来信怎么处理的? 70%多亲自回复

  成都商报:您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影响您的工作?

  刘作明:对信件的处理,有70%多都是我亲自回复的。如果涉及一些程序性、技术性的问题,我会找相关部门了解,我再回复给网友。

  从2009年12月份到现在,有上千封的网友来信,每天平均下来只有两三封信件,基本上不会影响到工作,也不会增加多大的工作量。恰恰相反,通过这些来信反映的问题和一些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深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服务对象的感受,使我们更加客观地评估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我们改进工作大有裨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点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的付出,与收获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杨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