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宝峰实习记者迟久阳实习生赵鹤南)昨日14时许,在长春市前进西街与卫星路交会处附近,一栋教师楼四单元502室燃起大火,滚滚浓烟透过防盗门窜到楼道,室内5岁孩子危在旦夕!
房主
好在孩子没什么事
昨日15时10分许,该教师楼四单元门外全都是玻璃碴子,沿着楼梯而上,从1楼到5楼全是水。502室门敞着。
这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内黑烟缭绕,墙面棚顶漆黑一片,西侧卧室内所有东西都被烧焦,一段铝制供热管道也已烧断。两名男子正在清理房间,其中邹姓男子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他说,已经把屋子租给了一对来长春打工的南方夫妻。
“今天下午两点左右,不知道什么原因,屋子着火了,当时就这对南方夫妻的5岁孩子在家。现在来说,具体是哪儿着了也说不清楚,但好在孩子没什么事,被邻居救了出去。”邹先生说。
邻居
再晚一分钟 孩子就没命了
家住503室的陈艳华今年66岁了,是附近艳春小学退休语文老师。提起隔壁的大火,她依然情绪激动。
昨日14时许,她和68岁的老伴儿李友林突然闻到一股燃放爆竹的味道。陈艳华说:“这还没过年啊,怎么会有人放爆竹呢?不对,一定是什么东西烧焦了。”
就在这时,6楼邻居敲她家门,对她说,楼道里怎么有股烟味啊?她们仔细一看,从5楼中门502室门缝里不断有黑烟冒出,陈艳华摸了一下502室的防盗门,烫得手一下子缩了回来!
这时,她们听见屋里5岁的汪杨栖靠在门这直哭,这才反应过来:一定是屋内起火!
“孩子,我是隔壁的奶奶啊,快点开门啊,我来救你了!”陈艳华大喊。可是,汪杨栖就像没听见一样,可能是被吓蒙了,光听见孩子在屋里不停地哭,就是不开门。
陈艳华说:“这时楼道里已经有很多烟了,应该是屋子里的火越着越大了,孩子也不开门,可急死我了!我们就握紧拳头使劲砸门,大约3分钟后,孩子可能是被我给砸清醒了,这才把房门打开,我就赶紧让我家老头子把孩子抱到了4楼……孩子的命真大,刚被抱出来,就听见屋子里有爆炸声,火也更加凶猛起来。如果我晚来一分钟,孩子就没命了。”
救完人,回不去家了
陈艳华说,老伴儿把孩子抱到4楼后,就让邻居去找在附近浴池工作的孩子的父母,她和其他邻居报火警。
10分钟后,孩子的父母赶到,看到孩子只是手和嘴轻微受伤后,很生气,以为是孩子在屋子里玩火点燃了屋子。
“我当时对孩子的爸爸说,先别怪孩子了,赶紧把屋子里的液化气罐和电闸关掉吧。”陈艳华说,孩子的父亲捂着湿毛巾,冒着火和浓烟冲进屋内把液化气罐拿出来,关闭了电闸。
李友林说,当时的情况真是太紧急了,救孩子的过程中他们都没来得及穿外套,只穿着线衣线裤。他还光着脚,连鞋都没穿,冲出来时,连钥匙都没带,等火扑灭后,回不去家了。没办法,只好打车去儿子家取钥匙。
可很多出租车司机一看他这副形象,以为是个精神病,都不拉他,结果好半天才打着车。
楼下
暖气管爆裂 物品被泡
由于502室有根塑料暖气管线,在火灾中暖气管线爆裂,暖气水把楼下居民家都给淹了。
据302室的张先生介绍,他们家的两个卧室,从下午3点左右就开始往下漏水,很多物品都被暖气水泡了。现在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把没泡的物品往外搬。张先生说,402室被泡得更重,地板都泡起来了,全家人已另找住处。
租房户
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
据了解,租住502室的夫妻俩都在附近浴池当搓澡工,记者在附近浴池见到了租房户汪先生和他们全家。
在男浴室的休息床上,汪杨栖正在床上熟睡,伸出被子外的双手已被烟熏黑。孩子右手手背处有一小块伤口,下嘴唇也烫出个水泡。
汪先生说,他们都是四川资阳人,他家有两个儿子,带到长春的是小儿子。小儿子汪杨栖在附近幼儿园上学,周日幼儿园休息,他们就把孩子自己放在家。
当时,领导跑到浴池,告诉他家起火了,“我脑袋一片空白,因为小孩自己在家,不知道孩子怎么样,我疯一样跑回家,在楼下看到儿子安然无恙时,悬着的心才放下。现在,家里一切东西都烧没了,连平时穿的衣服也没了……”汪先生说。
汪先生的爱人告诉记者,他们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还是房主免费给的,其他家用电器都没有。另外,屋里供暖挺好,家里不用电褥子,起火原因他们也不清楚。
消防
半小时便将火扑灭
昨日14时30分许,3辆消防车赶到现场。
由于楼道里全都是烟,20多名消防队员戴着防毒面具冲进楼内,将5楼楼道玻璃打碎,把高压水管递了进来。半小时后,火被扑灭,检查没有暗火后就离开了。
起火原因疑有三点
对于此次火灾的起火原因,居民和房主都有自己的看法。
怀疑一:与电视有关。据302室的张先生介绍,5楼起火时他听到楼上有“嘭嘭”声,刚开始还以为是谁放爆竹,但仔细一听不像,随后他在家就能闻到很浓的烟味。经他了解,起火居民家的电视爆炸了,火灾可能与电视爆炸有关。
怀疑二:与电褥子有关。起火居民楼1楼超市老板表示,起火居民家所有物品和家具都被烧光,他们这栋楼很多人都怀疑,可能与使用电褥子有关。
怀疑三:孩子玩火引起。据房主邹先生介绍,他们家怀疑可能是租房户小孩自己玩火不慎引起的火灾。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火灾损失怎么办?
首先,要搞清这起事故的责任人
那么,这起火灾造成的损失应该怎么办?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认为,首先,要搞清这起事故的责任人。
1.房主的损失:
这起火灾中,《火灾事故认定》中认定的责任人,是火灾造成损失的最终赔偿主体。
如未能查明认定相关责任人,起火房屋所受到的损失应当根据房主和租房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中有关条款具体执行。
2.邻居的损失:
邻居可以选择向房东或租房户索赔。房东和租房户的赔偿能力不同,所以法律赋予了邻居一个选择权。
因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相邻权人财产损失的,应当由房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房主赔偿后,有权依据认定的责任人或《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向实际侵权人或租房户进行追偿。
3.房东如何保护自己利益:
房东应当和租房户之间就电器、燃气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保管维修责任作出具体约定。同时,在入住前,租房户也有权对房屋附属设施严格检查,以降低安全隐患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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