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5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5日从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浙江省决定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实行多条腿走路,七种方式可筹集,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覆盖水平。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可分为两大类,政府组织实施和发挥社会力量建设,具体体现在七种方式上:
一是房地产项目配建,采用招投标设定条件,规定房地产项目配建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这是以后政府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方式。
二是政府组织集中建设。相对集中建设的要切实加强市政等设施配套。
三是委托企业建设,主要采取建设-转让模式。
四是向市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等。
五是企业自建,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市、县(市、区)政府批准,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后,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
六是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如杭州下沙开发区部分社区利用集体经济的留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
七是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用工单位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陈加元说,以各种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配租,统一纳入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执行统一的准入条件、租金政策和退出要求。而且,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多余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也由政府统一调配。
自2003年全面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浙江省不断提高保障覆盖面,至今已经累计有70多万户城市家庭享受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带来的实惠。
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覆盖率占全部城市家庭的7%左右。浙江省政府计划,到2015年,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全省城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左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