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5日星期日

黑龙江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中广网哈尔滨9月6日消息(记者张英林 实习记者邹慧)黑龙江省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

  强化节能减排源头控制。强化项目管理,严把审核程序关口,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的行业新上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关停,实现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新增1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的目标。

  抓住“三大重点”环节不放松。一抓重点用能企业,狠抓黑龙江省180家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二抓重点领域,在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基础上,力争再完成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新增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三抓重点市地,加大对节能目标完成较慢的有关市地督导力度,确保完成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和国家支持的150个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年2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落实好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年内推广高效节能灯200万只以上,实现年节电1亿千瓦时;做好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应用,鼓励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调控。逐月、逐领域对节能减排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及时提出强化节能减排的对策措施;加大节能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现场检查,随时掌握黑龙江省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

  提高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和办公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禁止发生浪费情况。9月底前对淘汰落后产能进行核查,对不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地县,实行“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生产、安全等许可证,停止供电、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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