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在建中的公租房已封顶 记者曲鸣飞/摄
自去年底昆明市启动农民工保障性出租住房建设以来,其分配方式就备受老百姓关注。时至今日,当主城四区共1000套公租房陆续封顶断水,即将建成投入使用时,哪些人能够“尝鲜”成为公租房的首批受益者这个谜底也许在本月可以揭晓。
9月3日,昆明市住建局就《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征求意见稿仍把不少的中低收入者拒之门外,不少市民、专家认为有待通过听证会进一步完善。
全国首推:千套公租房年内建成
去年12月28日,一个全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西山区云南变压器厂生产区后边地段率先启动。在当天的启动仪式上,西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该地块将新建426套廉租房,其中250套将作为农民工保障性出租住房,提供给昆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这250套住房将在今年底投入使用。
时隔9个月之后,记者9月2日再次踏上了这块建设工地。
“在这426套房子中,包含了市委市政府要求建成投入使用的250套公租房。”正在现场督查施工进度的西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绍波介绍,按照要求,在12月10日,承建方必须将426套房子交付给西山区政府。
事实上,在昆明主城四区以内,正在建设并在年底投入使用的公租房不仅仅限于这里。在官渡区大板桥工业园区内C-6、C-7地块内,五华区羊仙坡西北片区6号地块,盘龙区羊肠片区地块上还各有250套公租房正在建设中。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主城四区共1000套公租房将在年内落成。
政策调整:“夹心层”看到公租房曙光
与以往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同的是,公租房是一种以解决城市内外“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全新保障性住房产品。或许正是其针对群体的特殊性,从去年四区启动试点工作以来,符合何种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能申请以及公租房的租金等问题,市场可谓望眼欲穿。
去年11月2日,在昆明市房管局举行的《昆明市2009年进城务工人员和创业者保障性住房试点规划建设方案》听证会上,不止一位听证代表就表示,应该优先满足对新昆明建设贡献较大的外来务工人员。主持听证会的负责人公开表示,应该会将房子提供给最辛苦、收入又很少的进城务工人员,考虑到人员的流动性和对房子的管理,还要限定进城务工人员在昆明工作的年限等情况。
今年4月下旬,几经酝酿,昆明市《关于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者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公示并听证,对象锁定为两类人:申请租住务工人员廉租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同时持有本市暂住证5年(含5年)以上;而对于申请租住廉租住房的新就业者,应当持有营业执照2年(含2年)以上,同时持有连续2年在本市地税部门完税的证明。
令人不解的是,《意见》规定拥有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4个主城区内户口的新创业者不得申请务工人员廉租住房,“这样一来,许多具有本市户口的困难户,他没拿低保,住不了廉租房,可又没钱买经适房,现在公租房也没覆盖到他,真是成了三不管的夹心层。”有人当场抱怨。
随着七部委的公租房政策出台,云南和昆明都加快了步伐。三天前,《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终于亮相,这一次,办法将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明确界定,是指政府采取支持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并在本市居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引进的人才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这一调整使得覆盖的人群比上一次的两类人明显扩大。
争议:居住年限门槛卡“脖子”
《办法》要求申请人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其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不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持有本市居住证和用工合同满5年,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地税部门完税证明2年;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征求意见稿还称,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居民达到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晚婚年龄,可独立申请。
看到这些规定,一直以来高度关注昆明公租房的小冯失望了。小冯今年刚刚毕业于云南艺术学院,刚刚到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一个月收入在1500元左右。“一个月1500元的工资,除去生活费后基本所剩无几。公租房不是要解决新就业的中低收入的群体住房难问题么为什么我们会被拒之门外”小冯说,他老家在山东,在上学时已把户口转至昆明。“按照征求意见稿,拥有本市户口的申请者必须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以上(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依据这一条,我就被排除了。”
从湖北来昆明务工的农民工陈女士在一家家政公司上班。虽然一个月收入仅1200元,还要养活6岁的女儿,但她也没有申请资格。之所以不能申请,是因为她是外省户口,刚来昆明一年多,没有达到居住5年的要求。“既然是解决中低收入‘夹心层’的住房困难,为什么对申请者在昆明居住时间有如此严苛的要求呢”陈女士纳闷。
“作为保障性住房,如何让其最后落入需求者手中非常重要。”易事达地产顾问副总经理陆涛认为,随着昆明未来大量公租房的建设投入使用,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确保达到公租房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初衷。
对于《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的申请条件,陆涛认为不应该以居住年限设立门槛。“具有本市户口的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人持有本市户口达3年以上,不具备本市户口的,应在本市劳动满5年以上,这一条有待商榷。”陆涛认为,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应该优先分给需求最迫切的中低收入者。“而在我看来,在昆明居住时间满5年以上的人,其经济实力以及需求迫切程度肯定不及刚刚从大学毕业,或者来昆明打拼1—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陆涛表示,希望通过本月19日的听证,对这些条款加以完善。
房租:市场租金一月一个价 评估很关键
至于公租房的租金,《办法》上说,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由市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主城四区和县(市)区市场租金标准进行评估测算,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家庭人均月收入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至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按照市场租金的80%缴交;80%至60%,按照市场租金的60%缴交;60%至40%,按照市场租金的40%缴交;40%至20%,按照市场租金的20%缴交。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市场租金的水涨船高,七、八月份几乎一个月涨一次,租金普遍上涨了30%至40%,“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公租房附近房租评估结果是决定公租房房租的基数。因此,对评估机构最终得出的评估结果,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以监督、核查。”陆涛认为,房租是公租房政策的核心,确保这个房租基数的真实性至关重要。
对于房租问题,小冯和陈女士都表示可以接受。“只要房租比当前的市场价低,我们都愿意。这毕竟是政府的一种关心嘛。”(都市时报 记者乔长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