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7日星期六

东湖高新区条例进入立法程序

  东湖高新区条例

  进入立法程序

  时隔16年重新制定

  下月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本报讯(记者 周海滨 实习生 张婷) 时隔16年后,全国最早以地方立法保障高新区发展的条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将于下月重新制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73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沛称,国务院批复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市府出台8个支持开发区自主创新文件,以及17次修改草案,《条例》立法时机已经成熟。至此,《条例》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条例起草小组专家冯果介绍,其指导思想就是在东湖高新区真正释放创新能量,明确支持改革创新的方法和环境,树立一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内容将包括总则、管理体制与服务、创新主体、创新创业与政策保障、规划与环境建设、法律责任、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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