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星期三

吉林出台措施对洪灾地区提供就业援助和免费培训

      新华社长春8月4日电(记者姚湜)3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措施,加强对受洪水侵袭灾区的就业援助和劳务输出工作,并对灾区申请自主创业的借款人予以优先受理,贷款额度可按上限执行。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3日出台的《关于加强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将对因灾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启动援助预案,确保20日内实现至少1人就业,同时,要求灾区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确保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

      据介绍,吉林省目前把抗洪救灾中环境清理、物资搬运、治安维护、卫生防疫等岗位纳入了公益性岗位的认定范围,将全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对于原从事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灾失去岗位的,重新调整工作后,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继续发放。

      另外,吉林省还将加强灾区劳务输出工作,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广泛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并加强市场间的联系与联合,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电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将岗位信息传递到灾区。对灾区大批量集中输出的,将安排专车、专人免费护送;对受灾群众单独外出务工的,报销本人路费或提前予以垫付。

      同时,吉林省还计划加强灾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根据灾后重建和转移输出实际设置培训专业,对灾区有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全部实行免费培训,不受计划指标名额限制。对吸纳受灾农民就业的企业,比照吸纳当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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