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星期三

广州市控烟条例9月1日起生效 如何执法受关注

  中广网广东8月4日消息(记者傅晓勤 何伟奇 广州台曹曼茹)2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经三审通过的控烟条例明确办公室、餐饮地点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生效后如何落实执法备受关注。

  广州目前约有200万吸烟者,条例实施后,今后在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电梯等地点将全面禁烟,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以上或餐位在75位以上等四类场所可以在条例允许范围内划定吸烟区。违法的个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没有履行控烟义务的经营者将处以三千到三万元的罚款。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力指出,条例还鼓励公民在发现违法吸烟行为的时候可以举报。

  条例的执法主体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经过三次审议反复修改,条例赋予市爱卫会为综合性协调和监督机构,医院、学校、电影院、机场等场所则分别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多部门管理模式也令人对控烟条例的执法前景产生担忧。广州市爱卫会主任赵洪表示,希望市民能自觉守法。

  从条例起草至今,控烟条例在一些执法细节上都凸显不少尴尬,如市民举报后执法部门来到的时候,吸烟者可能已经离开;或是在办公室里,下属发现上司吸烟却难以启齿。对此,李力强调执法部门必须一视同仁。

  广州市控烟条例赶在亚运前实施,意味着在亚运会举行期间,所有体育场馆无论观众区还是竞赛区都必须全面禁烟,营造无烟亚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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