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

禁止开垦25度以上坡地

  据新华社电 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针对水土流失预防措施不够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水土流失的各项预防措施。

  在完善特定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品种,合理确定规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或者植被破坏后难以恢复的地区铲草皮、挖树兜、采集发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签订承包治理合同,国家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治理所种植的林木及其果实归承包者所有,承包治理的土地由承包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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