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吉兵入狱前
杜吉兵入狱后,妻子沈丽萍带着2个儿子艰难度日
沈立文也是受害者
一份《刑事申诉复核通知书》送达沈丽萍手中时,她的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这份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云检刑申案通[2110]3号《刑事申诉复核通知书》意味着,4年前因盗窃10苗价值250万元“名贵兰花”而被判刑10年的丈夫杜吉兵,有望获得减刑。
因为,杜吉兵所盗窃的10苗兰草中,4苗之前被鉴定为价值达180万的“馨海蝶”,经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DNA遗传分析检测,证实为每苗仅值5元。省检察院《通知书》认定,该案“事实有误”,并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这起持续达4年多、并引发了多起连环诉讼的“兰花盗窃案”,因省检察院的这份认定通知书而成为了一起“兰花误案”。那么,其中的错误和问题究竟如何产生的?将最普通的兰花鉴定为价值上百万的所谓“鉴定报告”又是如何出炉的?随着本报的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显现,一起“误案”的申诉程序也终于露出曙光。
盗兰者
出身寒微从不惹事
“有了这个,就可以证明我丈夫太冤了,应该可以为他减刑了。” 沈丽萍拿着省检察院的《通知书》,幽幽地说。
她的丈夫杜吉兵今年36岁,此时正因“盗窃巨额价值的兰花”而在服刑当中。
杜吉兵在宣威市羊场镇鸡场村委会草花冲村长大。这是一个距市区约20公里的贫困农村,近年来因为当地工矿业的发展,农民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杜吉兵有兄妹5人,他排行老二,父母早已年过花甲。
杜吉兵童年时家里穷,哥哥杜吉高为替父母分担抚养弟弟妹妹的责任,主动放弃了上学,杜吉兵因此才获得了上完小学的机会。
但这个家庭依然负担沉重。小学毕业后,杜吉兵即辍学回家务农。他很快迷上了驾驶汽车,每每有空闲,就独自站在村外的公路边看着过往的汽车发呆,回家后,还空着两手模仿握着方向盘的姿势摆弄不停。他父亲至今还记得儿子少年时的这些举动。杜吉兵长大后,父母用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让儿子考驾驶执照。杜吉兵开始为当地一个私营老板开车拉货。
在沈丽萍眼里,嫁给杜吉兵为妻的这十几年中,丈夫从来都不是爱惹事的那种人,有孩子后,无论对孩子还是对她,丈夫都疼爱有加。为使生活过得好一些,他总是很早就外出干活,很晚才收工回家。
2005年至2006年间,膝下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的杜吉兵,凭着一手熟练的驾驶技术,受雇于当地一位从经营煤矿转向炒兰花的老板沈立文。
在“沈老板”身边的日子里,杜吉兵听说、看到了许多炒兰花而一夜暴富的故事。“他经常回家跟我说,兰花生意好像很好做。在为沈老板开车外出办理兰花业务的过程中,他发现买卖兰花的人都是一些身家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大老板。而沈老板虽然很有钱,但为人很小气。”沈丽萍说,那时她听了丈夫这些埋怨老板的话,曾多次提醒丈夫,替别人打工只求每月能准时拿得到工钱,与老板怄气是要吃大亏的,可丈夫似乎听不进她的话。
不久,杜吉兵就闷闷不乐地离开了沈老板。
贫穷难耐
偷“名兰”被捕入狱
俗话说“饥寒起盗心”。一时难以摆脱贫困家境的杜吉兵,忽然想起自己为沈立文开车时,曾听人称赞沈家养有几盆非常名贵的兰花,“只要舍得出手定可以赚大钱”,而以他对沈立文家的熟悉程度,“拿”走这几盆花,应该不会太难。
2006年5月14日20时,杜吉兵偷偷潜入沈家附近躲藏了一个多小时,趁沈立文从花房出来之机,迅速进入养兰的房间,一把将3盆摆放在茶几上的兰花拔起,随即仓皇逃离现场。
被他拔走的兰花共10苗,包括4苗“馨海蝶”、2苗“玉兔彩蝶”和4苗新种“三蕊蝶”。轻易得手的杜吉兵回家后,立即仔细地将10苗兰草放进一个蒸锅里藏匿了起来。
沈立文回家后,很快发现家中被盗,便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警方次日便将犯罪嫌疑人杜吉兵抓获归案。同年5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对杜吉兵实施刑事拘留,10月27日,宣威市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为确定本案中被盗兰花的价值,当地公安机关决定请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吕菜华等人对这十苗兰花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被盗兰草中4苗“馨海蝶”每苗价值为50万元人民币;4苗“三蕊蝶”每苗价值10万元;2苗“玉兔彩碟”每苗28万元。10苗被盗兰草的合计价值达296万元。
之后,这个鉴定结论又经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最终确定杜吉兵从沈立文家盗窃的兰花,总价值为250万元。
此时,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吕菜华在本案中充当的鉴定人角色引发了争议。记者多方调查得知,案中被盗兰草中的4苗“馨海蝶”,是沈立文从她手中购买所得。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迅速移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4月11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杜吉兵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同年10月23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吉兵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杜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12月11日,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沈立文兰花被盗案因杜吉兵的锒铛入狱画上了句号。目前杜吉兵正在富源县中安监狱服刑。
[1]
散了架
整个家失去了支撑
杜吉兵夫妇膝下育有二子,老大今年13岁,读小学六年级;老二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杜吉兵被捕入狱后的4年多时间内,其妻沈丽萍与公公婆婆和兄弟姊妹相依为命。她靠打工挣钱补贴家用,悉心照顾体弱多病的老人,抚养幼小的孩子,用微薄的收入为丈夫添置生活用品。
“我丈夫偷盗别人财物的违法行为的确让我瞧不起他,不过,在我的心里,他从来都不像一个贼。我相信我丈夫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傻事,肯定是一时犯了糊涂!”这是沈丽萍面对记者时说出的第一句话。她说,丈夫在她印象中一直是个有家庭责任感、勤劳善良的人,也正是看在这个情分上,无论眼前的生活多么艰难,她都会等着丈夫回来团圆。
沈丽萍以前在宣威的一家餐馆里打工,目前在羊场镇的一家酒店里当服务员,每月工资六七百元。
她说,以前,家里的经济收入主要靠杜吉兵,他出事后,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家突然像散了架,整个家庭失去了支撑。这几年,她靠着娘家和其他亲友的支持,总算熬过来了。
丈夫坐牢,拖着两个孩子的沈丽萍作为一个女人,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自然很多。有一次,孩子得了病,家里没钱,她到村上的诊所恳请医生先赊帐给孩子打一针,医生不愿意,她哭着苦苦哀求,几乎要下跪了,医生还是不松口。还有一次,她向一个邻居借钱,对方要求她先归还以前的债务,她这才想起,原来自己早就向这位邻居借过钱了。
说到这里,沈丽萍忍不住哭出声来。停顿好一会儿,她揩干眼泪后接着说,唯一让她内心觉得宽慰的是,每次去监狱探望杜吉兵时,丈夫总对她说:“我欠你的太多了,等挺过这几年,我出去后,我会用实际行动加倍补偿你和孩子!”沈丽萍说,丈夫说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的机会,早日出狱和家人团聚。
假馨海蝶
真馨海蝶
权威鉴定
名兰有假建议再审
但沈丽萍认为,减刑的机会,应该是早就出现了。
去年2月的一天,沈丽萍忽然听人说,关于丈夫的案子,互联网上有一篇被广为转载的报道。报道说,曾被杜吉兵盗走的所谓“名贵兰花”,经云南省兰花协会组织专家鉴定,每苗价值仅为3至5元,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兰草。沈丽萍一家人都特别兴奋,觉得如果这个消息属实,杜吉兵就可能被改判,乃至彻底翻案。
由此,沈丽萍踏上了申诉和“喊冤”之路。
沈丽萍几乎跑遍了省市区的所有相关部门,历经半年多艰辛的努力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她的申诉,并指令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复查此案。
本案盗窃的性质事实清楚,存在争议的,是被盗兰花的价值,这直接决定了对杜吉兵的量刑。为查明这个问题,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对案中兰花的卖主吕菜华、买主沈立文,以及案外人刘忠贵与吕菜华同品种的兰草进行取样,并做了DNA鉴定。结果表明,此3处取样的兰草系同一来源,但是,吕、沈、刘三人各自拥有的“馨海蝶”与云南省兰花协会所提供的正品馨海蝶样本不是同一来源。
由此证明:吕菜华卖给沈立文和刘忠贵的馨海蝶是假的,杜吉兵从沈立文家中盗走的“名贵”馨海蝶自然也是假的。
“我看到这个结果时,真是喜出望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事情果真如此,就意味着已在监狱中蹲了三年的丈夫,有可能获得平反!翻案的曙光终于到来啦!”沈丽萍说,在她和家人申诉近一年的时间里,辗转宣威、曲靖和省城近30趟,为此欠下亲友的债务已达几万元。
云检刑申案通[2110]3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核通知书》落款的时间是2010年6月17日,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送达沈丽萍手中时,已是7月中旬。
沈丽萍说,根据《申诉复核通知书》所反映的情况,两审原认定杜吉兵盗窃兰草损失总额已从原来的250万减少到70万元。“之所以出现这一结果,是由于被我丈夫偷走的10苗兰草中那4苗原认定为180万元的‘馨海蝶’,现在被鉴定为价值仅20元的普通兰草。现在,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也就是说,我丈夫有望在省高院的再审中减刑!”沈丽萍充满期待。
沈丽萍表示,虽然如此,她仍不会满足于目前仅对4苗“馨海蝶”重新进行价值鉴定。她觉得,既然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已能对这4苗“馨海蝶”进行品种和价格鉴定,那么,不管哪一级法院再审此案,对杜吉兵所盗窃的另外4苗“三蕊蝶”和2苗
“玉兔彩碟”,也应该重新鉴定。这样,才能确定案中被盗的10苗兰草客观的总价值,然后依据这个数额来量刑,才是科学和公正公平的。
普通兰草如何被鉴定为“名兰”
鉴定物为同一批被杜吉兵盗走的4苗“馨海蝶”,为何云南省兰花协会及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种质资源库分子生物学试验中心的鉴定结论均为每苗价值仅约5元的莲瓣兰,而宣威市兰花协会却将其鉴定为价值高昂的名兰,从而做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呢?
本报记者多次专门赶赴宣威,对这4苗“名兰”所引发的系列官司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宣威市兰花协会在案发后进行“鉴定”的全过程。随着调查的逐渐深入,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
根据当年全程参与宣威市兰花协会鉴定这批“名贵”兰草的沈立文和宣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办民警沈立舜回忆,当时对这批“名兰”进行鉴定的人只有两个:时任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的吕菜华和一位名叫向志伟的副会长。
沈立文说:“当天的鉴定地点是在向志伟家,主持鉴定的人是吕菜华,那时她是宣威兰协会长,她也是把假馨海蝶卖给我的人。向志伟是宣威市交警大队副队长,兼任宣威兰协的副会长。他们没有组织兰花专家进行论证,仅凭肉眼看了看,就由吕菜华在一旁口授、向志伟执笔起草了鉴定证明,证明上不仅涉及到兰花的品种,还初步认定了各种兰花的价格和合计价格。之后,吕菜华随手从包里取出一枚宣威市兰花协会的公章盖在了证明上。”
沈立文和沈立舜接着说,由于公安机关只认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兰花的价格鉴定,宣威市兰花协会的鉴定结论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依据,作为兰花失主的沈立文,就找到了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吕家祥进行了价格鉴定。为此,沈出了3000元鉴定费。
为求证沈立文、沈立舜所言的真实性,去年3月25日下午,记者随沈丽萍及其弟妹前往宣威市交警大队,找到了时任交警副队长兼宣威市兰花协会副会长的向志伟。向志伟不等记者说明来意,就称“我忙着开会”走开了。他再次出现时,只说了句“报纸上说的究竟是不是当初(涉案)的花还有待查证。其他的我不能告诉你们什么。”便驾车离去。
记者一行随后找到时任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主任的吕家祥。他一听完来意便回答说:“我们中心的对口单位是公检法机关,我们只负责为他们提供鉴定结论,没有义务向你们提供情况。”
在提醒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宣威市兰花协会的理事,应知道兰花协会的鉴定情况时,吕家祥称,虽然他任宣威市兰花协会的理事,但宣威市兰花协会怎样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是哪些人鉴定的等情况,他一无所知。但他承认身为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的主任,此前确实参与过另外一位鉴定人员根据宣威兰花协会提供的被盗兰草品种,对被盗各种兰花苗数、价格和总价格进行了鉴定,他反复重申:“被盗兰花的品种鉴定是由宣威兰协做的!”
说到沈立文被盗兰花的价格鉴定程序,吕家祥称,他们只是根据兰花协会鉴定出被盗兰花品种,上网浏览某个时段需鉴定品种的价格,同时认真弄清被鉴定兰花的苗数,再计算出被鉴定兰花的总价,即可出具鉴定报告。
“你看嘛。”吕家祥指着鉴定报告说,“我们(当时)是通过云南兰花网站查到当时的兰花成交价格,根据这个价格作出价格鉴定,我们做结论的时间是2006年5月17日。”
买回“名贵兰草” 鉴定结果是变种
从吕菜华手中买到假馨海蝶的沈立文,经历了杜吉兵入室行窃,又经过公安机关将被盗兰草悉数追回的过程后,压根儿没怀疑过这些兰草的确是名贵的正品馨海蝶。因为,这些兰花不仅经历过宣威兰花协会和宣威市物价认证中心的鉴定,而且还顺利通过了宣威市公安局、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中级法院和云南省高院的认定。如果这些兰花的品质和价值有丝毫虚假,都不应该逃得过这么多权威部门的审查和认定。然而,令他感到无法想象和非常惊讶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2009年1月初,沈立文从吕菜华手中购得的那批价值200余万元的“馨海蝶”“丽江星蝶”“三星蝶”等兰草相继开出花朵。遗憾的是,这些“名兰”开出的花朵却不像正品。沈立文急忙打电话给吕菜华,要求吕前来查看并协商解决,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沈立文只好将问题兰花送往云南省兰花协会,请求该会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论印证了他的怀疑:这4苗“名兰”实际上是三种莲瓣兰的变种,市场上每苗仅卖3至5元。面对这样一份鉴定,沈再三打电话催促吕菜华前来看花并协商解决此事,可仍旧没有结果。
鉴定结果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对案中兰花的卖主吕菜华、买主沈立文,以及案外人刘忠贵所拥有的与吕菜华同品种的兰草进行取样并做了DNA鉴定。结果表明,此3处取样的兰草系同一来源,但吕、沈、刘3人各自拥有的“馨海蝶”与云南省兰花协会所提供的正品馨海蝶样本不是同一来源。
而此前经云南省兰花协会组织专家鉴定,沈立文所拥有的“馨海蝶”实际上是三种莲瓣兰的变种,市场上每苗仅卖3至5元。由此证明,吕菜华卖给沈立文和刘忠贵的馨海蝶是假的,杜吉兵从沈立文家中盗走的“名贵馨海蝶”自然也是假的。
本报记者 周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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