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1日星期六

职校生网上发幼女裸照

  晨报讯 两年前,就读于南京一所职业学校的赵康无意中打开了一个论坛,其中的照片让他血脉沸腾。于是,在短短的一周时间里,他先后在该论坛发了500多张照片,其中许多图片不堪入目。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赵康怎么也不会想到,此举已经触犯了法律。

  迷上“幼女论坛”一周发照片500多张

  赵康是南京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同学和老师眼中,他不善言谈且内向,人也挺老实的。然而,一次上网时的无意点击,却让他陷入了泥淖之中。2008年左右,赵康在上网的时候进入了一个叫”拯救天使“的网站论坛,论坛中的内容让他面红耳赤:“都是一些关于幼女的淫秽照片。”可是,刚过二十岁的赵康却陷入了其中无法自拔。刚开始,他还只是注册后进入论坛浏览一些图片。断断续续上了一阵之后,觉得很好玩的赵康便也开始学着别人在论坛上发照片。从2009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期间,他先后上传了各类幼女、少女照片570多张,进行淫秽物品传播,经鉴定:其中486张是幼女淫秽照片。

  当庭痛哭流涕称对不起老师和母亲

  该论坛很快进入了警方的视野,赵康也相应落入了警方的视野之中。当办案人员出现在赵康面前的时候,他目瞪口呆:“我没做什么坏事啊!”赵康并不知道,他上传的这些淫秽照片,已经将其拉入了犯罪的泥潭之中。日前,栖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赵康的辩护律师认为,赵康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应酌情从轻处罚。同时,该案的教训对赵康是深刻的,请求法庭考虑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在校大学生的情节,对其从轻处罚。此话显然触及了赵康的脆弱神经,他突然失声痛哭道:“由于我对法律的无知,对社会和道德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对不起我的妈妈和学校的老师。”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康传播淫秽图片486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最终综合各种情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戚研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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