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 通讯员 魏立娟 记者 孙珂)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警方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驻地设立“护学岗”, 加强对接送学生儿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指挥、疏导,开展保护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交通安全的“护卫天使行动”。
据悉,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学校幼儿园实际,对位于主次干道路边、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立固定的“护学岗”,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派驻执勤民警和协管员进行护学。山东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在有条件的城市积极组建女警队和女警“护学岗”,将女警投入到校园交通安全护卫工作中。
记者了解到,近期,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校车数量、安全状况、运行路线、驾驶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接送学生幼儿校车及驾驶人建立实行“一车一档”管理,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的设置,对发现的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将抄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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