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细雨润无声勇挑重担显真诚
——汉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海元
李海元,男,42岁,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汉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近三年共执结各类案件82件,执结率88%,到位率92%。他曾先后8次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被区委评为“十佳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他还被树为汉南区“勤政廉政”典型,其事迹在《党风与改革》杂志上刊发。
“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真心办事、一声再见送别”,是他多年来养成的工作习惯。特别是送行时,对执行效果好的当事人,就把他送到办公楼门口;执行效果不好的,就将他们送到法院大门口,以尽可能求得当事人的支持和理解。因此,李海元办理的1300余件执行案,无一矛盾激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农民的儿子,李海元对群众有一种质朴的情感。辖区李华太等315户棉农因种子质量问题与仙桃市江汉种业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数百人曾集体上访。在执行该案中,他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因出售伪劣种子被媒体曝光后,已负债累累,停止了经营活动,已无赔付能力,棉农胜诉如得不到赔偿,有可能再次引发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执行期间,棉农先后有8批次来到法院,强烈要求尽快执行,有些群众甚至指着鼻子骂李海元,对此,李海元都耐心去做解释说服工作,不分白天黑夜走访受害棉农。有一次,李海元从棉农代表蔡某家中回来时,由于天黑,撑船不慎掉进河里,时值冬季两腿全部湿透,冰凉透骨,但李海元还是坚持走访完最后两名棉农代表李国堂、李永友的家,两名代表见他冷得发抖,执意请他吃饭、暖暖身子,却被他婉言谢绝。棉农们被他的诚意所感动,纷纷表示要耐心等待,不再四处上访。他先后12次往返仙桃市,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将36万余元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在春节前全部发还到受害棉农的手中,农民拿到赔付款后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李法官真是辛苦你了,委屈你了”。
李海元在执行湖北云梦华成建筑有限公司诉武汉陆海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时,申请人考虑到自己是外地人,怕案件得不到公正、及时执行,立案后递给李海元2000元钱,李海元当即予以拒绝。此后,他加班加点,在短暂的一个月内,经过艰苦努力,将30多万元的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为当初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向李海元道歉。这样拒收当事人礼金的事情有很多,李海元在执行岗位上工作了十几年,没有因一起不廉行为被投诉,保持了一名法官的清正廉洁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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