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

黑龙江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 禁将工资发给包工头

  中广网哈尔滨12月14日消息(记者迟嵩 张英林)针对年底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频发,黑龙江省从14日起开展专项检查,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对将工资发给包工头引发欠薪案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重发工资。

  为强化工资支付管理,有关部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名册,确保按月或按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被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也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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