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四平讯(记者樊亮)双辽男子刘某去表哥家串门,却对表嫂起了色心。在强奸表嫂遭反抗后,他以为表嫂死亡,匆忙在墙上写下道歉的话后逃跑。次日,刘某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双辽市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22岁的刘某是双辽市那木乡的农民。2010年9月6日9时许,刘某去其表哥陈某家。此时,只有陈某的妻子张某一个人在家,因为不舒服在南卧室躺着。
见表哥不在家,刘某就对表嫂张某起意。他窜入张某的卧室,将其按在床上,张某反抗并喊救命,刘某便用枕头和棉被捂住张某的头部,并用手机充电器线将张某双手绑住,欲行强奸。因张某无力反抗,闭上眼睛不再挣扎,刘某以为张某死亡。
刘某开始感觉害怕和后悔,他将张某双手松开,并在卧室的墙上写道:“大嫂我错了,对不起了。”而后,刘某逃离了张某家。次日,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双辽市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系未遂。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具有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双辽市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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