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实习生赵鹤南)“我家孩子在某外语培训学校学习,上3次课后,孩子就说不想去了。当我找校方要求退还一部分学费时,校长竟把我打了。”昨日,长春市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
昨日14时30分许,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珠海路派出所见到了张女士,与其发生冲突的学校校长正在做笔录。
据张女士称,今年4月,她将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送到临河街的某外语培训学校学习。4月初交了480元学费,学习卡上注明,上课的时间是4月10日到7月24日。因为孩子认为这个班管理不让人满意,总丢东西,于是上3次课后不想在这学习了,她也报停课了。后来,到学校一核算,应退费391元。
张女士称,她找了多次,校方总是推托说要与上级协商后再给答复。昨日11时40分许,她再次找到校方,管理部的王会计可以退费,并让她拿着当初入学时的听课证去找学校的孟校长。
“我找校长时的态度一直都挺好,可没想到说着说着,孟校长就扇了我一记耳光!”张女士指着左侧被打的脸对记者说,脸都打肿了。后来报了警,双方都到派出所处理此事。
记者见到了管理部的王会计。王会计说,对于退费问题校方有严格规定。通常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在学习卡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要求退费的,校方直接退费。二是超过有效期的,要通过上级审批再退费,但一般在一周之内给答复。
王会计还表示,像张女士这种情况符合退费规定,校方已同意退还。
昨日下午,两位自称是该学校总部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派出所,但也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昨日20时30分许,记者电话联系了珠海路派出所史所长。他表示,当事双方经过协商,纠纷已经解决了。
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孩子的学费已退回,总部的相关负责人也向她道了歉,并表示一定会严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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