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

江西抚州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8日电 本网获悉,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职务;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宜黄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岗镇派出所所长黄健负有一定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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