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日星期日

他曾带人持枪打群架

  2009年11月27日,本报以《哥收的是“摊位费”不是“保护费”》报道了陈老板(本名陈仁才)在合钢三个自然村回迁安置区内强收商家“摊位费”和提成之事。报道见报后,警方对陈仁才的调查开始加速进行。目前,“陈仁才团伙寻衅滋事案”已经进入起诉阶段。据悉,警方调查此案时发现,陈仁才涉恶团伙还涉嫌聚众斗殴和非法持有枪支。

  “四哥”收费范围广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陈仁才(绰号四哥)等人除了在合钢回迁小区强行向商户收费,还曾于2009年的七、八月间,在合钢乐水苑小区采取同样手段,强行向商户索取所谓的“进场费”。有受害人告诉民警,“卖橱柜、地板砖、五金、黄沙、水泥等建筑和装潢材料的商户都要交钱给他,价格在500元至1500元不等。”

  2009年12月4日,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陈仁才来到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以其为首的涉恶团伙。

  根据陈仁才的交代,专案组掌握了另有方某、罗某、彭某(在逃)、周某等多人涉案的情况。陈仁才交代称,所有收取的费用,按四三三分成,他得四份,方某和罗某得三份,彭某和周某得三份,其他跟着他们干的人也会从中得到好处。

  “小弟”持枪护头目

  警方进一步查明,除涉嫌寻衅滋事外,陈仁才等人还涉嫌聚众斗殴和非法持有枪支。方某等人交代称,2009年11月9日,一个叫“亮亮”的男子为了在该回迁小区做回收旧门窗的生意,就找到陈仁才,要求小区里的旧门窗回收都由他做,但遭到陈仁才拒绝。第二天,“亮亮”带了七八个年轻男子,驾驶两辆轿车来到该小区,每个人手中拿着一把砍刀,把陈仁才团团围住。陈仁才手下的周某、卫某见状,就从一个盒子里取出两支枪,打算“护主”,这时候“亮亮”等人驾车离去,周、卫二人持枪追赶至小区后门。

  专案民警后发现“亮亮”涉嫌贩卖毒品,已将其抓获。2010年2月4日至3月20日,专案组相继将张某、钟某、周某、罗某和卫某抓获归案。卫某交代称,2009年11月9日下午,陈仁才对他们说,“这两天估计要打一架,以后你们天天都要带着‘家伙’来。”当天晚上,卫某就付了一千元钱,找人借了两支枪和七八发子弹。

  目前,警方正在追缴两把涉案枪支。

  瑶新本报记者

  常国水李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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