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别人踢球是为了兴趣和健身,但对刘某来说,踢球是一种伪装,一种来钱的手段。他常常佯装成足球爱好者,将球员疏于保管的财物一卷而空。记者昨日从蜀山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批准逮捕。
据悉,刘某从学校毕业后一直无业。他时常和家人发生口角,觉得日子过得不顺心,于是便离开家独自生活。因为没有生活费,刘某便动起了偷窃的念头。今年5月初的一天中午,刘某背着一个包来到某大学足球场。见一群学生正在踢足球,他便上场踢了半场,随后来到球场边坐下。此时,他看到球员的衣服和包就放在身边。趁球员不注意,他翻开一名球员的衣服口袋,偷了一个钱包,获取现金2千多元。见如此来钱容易,刘某此后便频频故伎重演,多次到该学院体育场窃取踢球者的钱物。没想到的是,今年6月25日,他准备再次实施盗窃时,被一名失主当场认出来,警方随后将其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醒那些喜欢运动锻炼的人们,在健身之前一定要保管好自身的财物,避免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黄河本报记者 李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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