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只给打架“算账”还不够

  

只给打架“算账”还不够
漫画/王伟宾

  ■刘克梅(市民)

  广西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最近在全辖区推出了打架成本清单。除了打架直接成本=5日至10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至少1000元医药费,还将打架附加成本和风险成本一一列出。自从8月份“打架成本提示单”在全辖区发放至今,各派出所每天接到的打架斗殴案件、邻里纠纷明显减少。(详见今日本报A15版)

  “打架成本”将打架背后的物质和非物质损伤,用文字描述、数字震慑、打击威慑等进行理性界定,让当事人将打架恶行和自身利益、家人和睦、家庭幸福挂钩,得到“不划算”的结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的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成本意识,值得赞扬。

  其实,除了“打架成本”,政府还应公布诸如腐败、垄断、污染等“社会非和谐、非公平成本”。随着成本意识深入人心,公民社会也会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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