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下月起物业合同网上备案

  下月起物业合同网上备案

  市民可查询 并以此作为投诉或诉讼依据

  本报讯(记者陈斯)明年起,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都将在房管部门及网上备案。物业如有违规行为,市民可查询备案内容,并以此作为投诉甚至诉讼的依据。

  市住建委昨日发出《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备案合同中的关键内容都要进行公示。

  根据通知,2010年10月1日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明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到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房管局)申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此前,本市物业合同并没有备案制度。相关负责人表示,备案制度就是为了加强对具体项目的监管,老旧小区也要一起完成备案。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后,一些关键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小区物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和服务的一些细节都将被公示,如果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对服务内容进行更改,业主从网上核对就能发现其违规。

  合同备案后,对于业主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物业项目,将被列入核查重点。

  对核查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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