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9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屈臣氏将促销物堆满楼梯走道传出意外,造成台湾瑞芳、土城两起民众摔伤骨折。受伤民众指控,业者不赔医药费,并呛声:“告赢就赔你!”业者强调,民众要求“天价赔偿”,才交由第三公正单位裁决。
据报道,瑞芳68岁黄姓阿嬷,2009年10月底到瑞芳明灯路屈臣氏瑞芳店购物。店内物品堆置在楼梯,阿嬷下楼时不慎跌倒,送瑞芳矿工医院发现左锁骨骨折,无奈只好取消旅游在家休养。期间,屈臣氏店内人员均陪同到医院就医,也口头允诺赔偿。但事后双方对和解赔偿金额认知不同,目前仍在诉讼中。
还有39岁吴姓妇女,2010年4月到土城金城店内消费,下楼梯时不慎被促销物品绊倒,造成左脚骨头断裂、膝盖挫裂,到医院躺了10天才出院,左脚还打了3个月石膏,至今仍在复健中。她质疑店家仅口惠,不出医药费,令她气愤难平。
两起意外以及赔偿相关医药支出的时程一拖再拖。消保官介入调解后,屈臣氏代表甚至说出:“告赢就赔你。”
台北县府消保官杨舜惠就此指出,据“消保法”第七条:“…应确保该商品或服务,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平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致生损害于消费者或第三人时,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台北县府工务局、消防局人员指出,店铺公共安全虽不像卖场严格,但楼梯堆放杂物原本就影响避难逃生。他们怀疑店家当初申请“使用执照”名实不副,一旦接获消费者检举就会立即清查。
屈臣氏人员指出,两起案件发生时,店员都有表达关心,并愿意负起医疗等相关赔偿责任,但原本达成的和解金额,没多久翻成两倍、三倍,甚至非常多倍。
此外,屈臣氏人员强调,合理范围内的赔偿绝对会处理,但这两起案件的赔偿金额超乎想象,比方说打扫费用、探望费用等都要纳入,因此才会希望交由第三公正单位裁决,如果公正单位判决屈臣氏败诉,绝对会依法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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