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湖北紧急通知保障职工高温天气期间劳动权益

      新华社武汉8月7日电(记者 皮曙初)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切实保障职工在高温天气期间的劳动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增加休息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调整工作时间降低职工工资,并应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标准的防暑降温用品。对因工中暑的职工,用人单位要及时提供医疗救治,直至康复。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医疗不及时产生其他疾病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承担责任。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入夏特别是8月1日以来,湖北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晴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进入酷热天气,对一些特定工作场所的劳动者造成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社会广泛关注。省人社厅下发紧急通知的目的,就是督促各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用工环境,合理设置生产流程,科学定岗定额,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在高温天气期间的劳动权益,最大限度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近期将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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