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

警方披露长沙税务分局爆炸案疑犯作案动机

  红网长沙8月20日讯 (记者 洪湾)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长沙“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于8月8日在广西全州落网后,警方专案组经过连续数日的审讯深挖和多方调查取证,审理查明了刘赘衡实施爆炸杀人的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并于今日向外界作了披露。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男,51岁,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自上世纪90年代起,刘赘衡先后在长沙、南京、天津、北京等地经营玻璃五金配件销售,近些年在广州租房做生意。刘赘衡性格固执,孤僻、偏激,与其兄姐及岳父一家感情淡漠,不相往来,并于去年与其妻离婚。刘赘衡生性多疑,遇有不顺心之事,总认为有人蓄意与他为敌。因为生意上的挫败和生活上的失意,刘赘衡心理逐渐扭曲,滋生了仇视他人和社会的愤恨情绪,先后多次骚扰、恐吓其认为“迫害”自己的人,曾与人有一纠纷因其大姐没有站在他的立场帮忙而产生怨恨,甚至还威胁要杀死其姐,致使其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远迁异地居住。

  2002年左右,刘赘衡在长沙做玻璃五金配件生意期间,生意一度不好:遂认为是另一五金批发部老板陈某生意做得大挤了他,进而怀疑陈某可能受彭某的指使,两人合伙害他。近年来,刘赘衡多次骚扰彭某及其家人,因无法与彭某本人见面求证,遂迁怒于彭某之子;并对其所在的工作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产生怨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下,产生了制造爆炸炸死彭某之子及税务人员的企图。据警方多方查实,彭某及其子并不认识陈某和刘赘衡,毫无恩怨,且刘赘衡当年在长沙的流动小摊贩生意中与彭所在税务部门不存在纳税关系。

  2010年春节前,刘赘衡购买炸药制作好爆炸装置。6月19日,刘赘衡携带炸药从广州来到长沙,多次前往彭某之子所在单位企图实施爆炸,因故均未得逞。7月30日下午15时左右,刘赘衡来到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大厅。16时15分许,待彭某之子进入三楼会议室后,刘赘衡将爆炸装置放置在会议室门边的墙角,将爆炸装置引。爆后逃走,由此制造了这起致4人死亡、19人受伤的爆炸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8月8日晨5时45分,在公安部的组织协调下,湖南、广西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协调行动,在广西全州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刘赘衡成功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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