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陈冰)今后,教师即使在校外也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中职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内全面禁烟。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门目前正在拟定无烟校园的认定标准等细则,拟把无烟学校的创建与文明学校、达标学校的评定挂钩。
中小学、中职校校园全面禁烟
《意见》要求,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学校应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中职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意见》同时公布了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福建省正在拟定无烟校园标准
记者了解到,2008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控烟协会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校教学区内(含办公区)、托幼机构要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不摆放烟灰缸,并完全禁烟。设立控烟监督员,并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主任科员陈丽红介绍,各地在无烟学校创建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泉州市更是出台了无烟学校认定标准,对无烟学校进行挂牌。
陈丽红介绍,目前教育部门已形成基本共识,将把无烟学校的创建与文明学校、达标学校的评定挂钩,在学校相关优秀评选、级别评定中,把是否是无烟校列入“一票否决制”,通过这一办法督促落实无烟校园建设。陈丽红说,目前,教育部门正联合卫生部门,拟定无烟校园的认定标准,并研究配套的督导措施,保证校园无烟的常态化。
没有处罚措施文件将成“纸老虎”
福州晋安区一初中校林老师已有7年烟龄。对于即将到来的全面控烟,他说,自己只能尝试着戒烟,“实在受不了了,就锁到哪间办公室来一根。”从目前文件看,并没有具体强制性细则,“如果没有具体惩罚措施,文件也就只是一个‘纸老虎’。”省控烟与健康协会理事会秘书长管纪惠表示,控烟是个系统工程,单靠教育一方的努力很难实现。目前在校门口家长吸烟现象依然较常见,家长进校园也常不自觉吸烟。因此,无烟校园创建、社会控烟工程的推进,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