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

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日签署第59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条例共8章102条。条例明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条例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