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曾经不顾父母反对相恋结婚,但新婚刚三月,丈夫就向妻子举起了利刃。去年8月10日晚,在疯狂捅了妻子陆某20多刀后,唐某企图割喉自杀,却捡回了一条命(本报曾报道)。昨天,“包河苑命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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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被控故意杀人罪
昨天上午9:20,还未开庭,被害人陆某的妹妹和母亲痛哭着走到法官面前,“扑通”跪倒在地,请求法庭严惩被告。她们随后被法警劝回座位。9:35,被告人唐某被带到法庭。 唐某受审时非常平静,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声音响亮。这引起被害人亲属的愤怒,法官反复劝告以维持法庭秩序。
据了解,唐某与陆某于2010年5月领证结婚,但两人婚姻没得到家长认可。同年7月,陆某迫于家庭压力,向唐某提出离婚,双方因此经常发生纠纷。
2010年8月10日晚上10时许,唐某来到了包河苑一超市接陆某下班,希望挽回婚姻。双方在超市旁的巷子中再次发生口角,唐某忽然从口袋中拿出一把折叠尖刀,朝陆某颈部刺去,连刺多刀后,陆某倒在了血泊中。唐某又拿刀捅向自己的颈部。事后,陆某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而唐某经抢救捡回了一条性命。
案发后,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方提起公诉。被害人一方的代理律师向法庭递交了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唐某赔偿家属各项损失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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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那把刀是妻子送的
法庭辩论时,公诉人认为,唐某在公安机关的三次供述基本保持一致,唐某使用折叠尖刀杀死陆某,事实充分,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对案件的定性,唐某与其律师均未提出异议。唐某的律师认为,唐某杀害陆某以后,也打算自杀殉情,而且在救治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当时唐某在医院的时候,就曾多次告诉记者,病一好就让警察带走他。从这方面看,唐某是自首,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这个观点遭到原告律师反对,他称:“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作案过程中被害人陆某没有逃跑;但有人证明,当时陆某跑了,却被唐某抓回摁倒在地。此外,唐某交代只捅了陆某三四刀,事实上陆某的颈部被捅了十几刀,手上背上也有刀伤。”
此外,唐某杀人的刀具从何而来也成了庭审焦点。
“刀是陆×2009年送给我防身用的。”唐某在庭审中说,以前陆某对自己很好,两人曾经很恩爱,自己想挽救婚姻一时冲动犯下大罪,现在非常后悔,希望得到宽恕。
而原告代理律师说,一个20多岁的女子是不可能买这么锋利的刀具送给自己男朋友的。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刘文婷 本报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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