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场上发现一种叫“长效氮肥”的化肥,实际上是氯化铵和碳酸氢铵的混合物或者氯化铵产品,农民购买使用后损失重大。国家质检总局经组织国家化肥质检中心研究论证认为:国家没有“长效氮肥”的肥料命名规定或标准;《肥料手册》和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国家标准明确二者不能混合;氯化铵在酸性土壤或忌氯作物上使用将产生不同程度的肥害,其使用是受限的。
岱岳分局立即行动,深入市场调查,严打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并提醒广大农民,慎选“长效氮肥”。
( 通讯员焦圣娟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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